[讼师石] 二、指骨

宋伯在验尸房里待了一整夜。

第二天一早,沈清秋推开验尸房的门时,老仵作正坐在木案前,面前摆着那截指骨和一堆大大小小的工具——镊子、骨尺、放大镜,还有几本泛黄的医书摊开着,书页上画满了人体骨骼的图谱。宋伯的眼睛布满了血丝,显然一夜没合眼,但他的手指依然稳稳地捏着一根银签,在指骨上轻轻拨弄着什么。

“宋伯,您老要是累倒了,我这案子就没法查了。”沈清秋将带来的热包子和一碗豆浆放在桌上。

宋伯摆摆手,接过豆浆灌了一口,用银签指着指骨上几处细微的痕迹:“大人,老朽验了一夜,能看出来的东西都在这张纸上了。”

他将一张写满字的纸推过来。沈清秋低头看去,上面的字迹工整而细致,每一条后面都标注了判断的依據。

“死者男性,年龄在四十到四十五岁之间。这是从骨节的磨损程度判断的,壮年人的骨头和老人的骨头磨损不一样,这人死的时候正当壮年。这倒和卷宗对得上——宋怀安死的时候四十二岁,分毫不差。”

“死因呢?”

“从这一截指骨上没法判断死因。但老朽在骨面上找到了这个。”宋伯将放大镜递给沈清秋,示意他看指骨的末端。

沈清秋凑近了看。在放大镜下面,指骨末端有几道极细的划痕,平行排列,间距均匀,像是被什么锋利的东西反复划过。

“这是刀痕。”宋伯说,“刀刃切过皮肉之后,在骨头上留下的痕迹。从划痕的深度和宽度来看,凶手用的是一把薄刃短刀,刀刃极为锋利。而且不止一刀——至少有三次刀伤砍在了骨头上。这截指骨不是被砍断的,是被刀锋划伤的。真正的致命伤应该在别处。”

沈清秋放下放大镜,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了敲:“卷宗上写的是身中三刀,刀刃见骨。对得上。”

“还有一件事。”宋伯翻弄着那截指骨,将它翻到侧面,指着关节处一个极小的缺口,“大人看这里。这个缺口不是刀伤,是陈年旧伤。骨头缺了一小块,边缘已经磨圆了,说明受伤的时间比死亡早很多。老朽年轻时见过类似的伤——是被硬物砸的。比如石头,或者铁锤。这人活着的时候,右手被人砸伤过,伤得很重,骨头都碎了一小块。但他后来还能握笔写字,说明伤口愈合得不错,但留下了一个凹痕。”

他顿了顿,将指骨放在白布上,看着沈清秋:“这截指骨的主人,活着的时候吃了不少苦。右手被人打伤过,后来常年握笔,又磨出了第二个凹痕。死的时候被砍了三刀,刀刃见骨。死后被人砌进了石头里。大人,这个宋怀安,得罪的不是一般人。”

沈清秋沉默了。一个替穷人写状子的讼师,临死前正在打一场什么官司,被什么人用刀砍死,然后被什么人把骨头砌进了石头里。能够在县衙门口公然做这种事,意味着凶手根本不害怕——不仅不害怕,还要让这个讼师永世不得翻身,埋在所有告状人的脚下。

他正要说话,赵四推门进来了。年轻的捕头满头大汗,手里攥着一叠纸,脸上带着既兴奋又凝重的表情。

“大人,查到了几件事。第一件——当年立讼师石牵头的人,是淮南县的商会会长,姓丁,叫丁万川。”

沈清秋的手指倏地停住了。

姓丁。丁万山。

“丁万川和丁万山,是什么关系?”

赵四翻开手里的一张纸,上面是从旧档里抄来的商会名录:“兄弟。丁万川是老大,丁万山是老二。丁家在淮南县做了几十年的生意,放贷、当铺、米行,什么赚钱做什么。三十二年前,丁万川是商会会长,丁万山给他打下手。立那块石头的时候,丁万川出了一大半的钱,还在立石那天当着全县百姓的面讲了一番话,说什么‘讼师先生为百姓请命,虽死犹生’,百姓们感动得直哭。现在这人早死了,他儿子丁继祖如今还在县里,开着丁记当铺,是县里有名的大户。”

沈清秋靠在椅背上,闭上了眼睛。

丁家。丁万川立了石头,把宋怀安的骨头砌在石头里的,很可能也是他。丁家在淮南县势力庞大,三十二年前能公然在县衙门口做这种事,历任县令竟然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再后来,丁万山去扬州放高利贷,手底下养了打手,连官府都动不了他。苏婉的仇人名单上有丁万山,宋怀安的骨头上也刻着丁家的影子。

这两桩案子,隔了二十年,竟然指向了同一家人。

“第二件事,”赵四继续说,“宋怀安当年正在打的官司,老辈人还有记得的。城北有个老铁匠,姓林,今年快八十了。他说三十二年前,宋怀安正在替城西几户人家写状子,告的就是丁家。”

“告什么?”

“告丁家强占民产。丁万川看中了城西一块地,想盖仓库。那块地是几户人家的祖宅,他们不肯卖。丁万川就把这几家的男丁都抓了去关在私牢里,关了三天三夜,不给吃不给喝。后来那几户人家凑了钱,才把人赎出来。宋怀安替他们写了状子,递到了县衙。状子是七月十九递的,当天晚上,宋怀安就死在了家里。”

沈清秋的眉心越皱越紧。状子递上去的同一天晚上,写状子的人就死了。而当年经手这桩案子的县令姓郑,名叫郑怀德。按照卷宗上的记录,这位郑县令访查三月未获凶手,案子就那么悬置了。是查不到,还是根本没查?

“第三件事。”赵四从手里抽出最后一张纸,“当年经手此案的郑怀德郑大人,早已病故了。但当年的捕头,还活着。他叫何九,今年七十三岁,住在城外小河庄。据说他当了一辈子捕头,抓了不少贼人,三十年前忽然不干了,回老家种田去了。再也没进过城。”

沈清秋猛地站起身来,抓起椅背上的外衫披在身上:“赵四,去叫两个人,跟我去小河庄。”

“现在?”

“现在。别让人知道我们在查三十二年前的事。”他看了一眼桌上那截指骨,包好放在了袖中,“丁家在淮南县这么多年,耳目少不了。我们查到哪一步,他们很快就会知道。在那之前,我要先找到何九。”

沈清秋骑上衙门里最快的马,带着赵四和两个信得过的捕快,从后门悄悄出了城。小河庄在城外十五里,骑马半个时辰就到。一路上,沈清秋脑子里反复转着那几个名字:宋怀安,郑怀德,丁万川,何九。

三十二年了。

宋怀安为了几户贫苦人家的祖宅,得罪了淮南县最有钱有势的丁家。他递上状子的那天晚上,凶手在他家中砍了三刀,刀刃见骨。立石那天,丁万川站在衙门口,对满县百姓说“讼师先生为百姓请命,虽死犹生”。百姓们不知道他们摸的是什么——他们摸的是宋怀安的骨头,摸了几十年,还在求他保佑自己的官司能赢。而宋怀安自己,正是被这官司害死的。

而当年负责查案的郑县令,花了三个月,什么都没查到。何九是郑县令手下的捕头,案发那年他四十一岁,查案是他的职责。他查到了什么,又为什么在三年后忽然不干了?

小河庄在一片竹林后面,几间低矮的土坯房散落在山坡上。赵四问了路,找到了何九的住处——一间破旧的茅草屋,门口蹲着一条黄狗,见了生人也不叫,只是懒洋洋地摇了摇尾巴。院门虚掩着,沈清秋推门进去,看见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正坐在院子里编竹筐。他的手指粗大,骨节变形,但编起竹筐来依然灵巧,竹条在他手里上下翻飞,很快就编出了一个底。

“何九?”沈清秋问。

老人的手停了一下,然后继续编竹筐。他没有抬头,只是用沙哑的声音说:“老汉早就不在衙门了。大人们找错人了。”

“不是来找你办案的。是想问你一件事。”

“什么事?”

沈清秋在他对面的竹凳上坐下来,从袖中取出那截用白布包着的指骨,放在何九面前。何九的手停住了,他低头看着那截灰白的骨头,编了一半的竹筐从他膝盖上滑落,滚到了地上。竹条散了一地,黄狗被吓了一跳,夹着尾巴躲到了墙角。

“讼师石昨天被雷劈裂了。这截骨头,是从石头里取出来的。宋伯已经验过了——是个读书人的右手食指,常年握笔磨出的凹痕,被利器砍过,切断了肌腱和血管。这个人死的时候四十二岁,是被人杀死的。”

何九的嘴唇颤抖着,那双浑浊的老眼里有什么东西在翻涌。过了很久,他弯下腰,将散落的竹条一根一根捡起来,动作很慢,像是在借着捡竹条的动作整理记忆。然后他忽然开口了,声音低得像是自言自语。

“我找了三十年,以为他在别处。原来就在衙门口。”

沈清秋没有催促,只是安静地等着。他知道面前这个老人已经沉默了整整三十年,现在是他开口的时候了。

编辑:阿莫
说明:《青衫旧》单元章节之讼师石